長江商報消息 可用不設底板的單體發光字,江岸區後湖48個小區正在試點
  本報訊(記者 崔晶晶 通訊員 葉火生 宋宏雷)武漢市多年來住宅禁設招牌的“鐵板”終被打破。昨日,記者從武漢市城管委獲悉,住宅開店招牌設置正在該市後湖片48個小區內進行試點,二樓及以上企業、商戶、單位等可用不設底板的單體發光字做招牌掛出。
  住宅經商掛招牌難住創業者
  上月底,我省出台文件允許在住宅開店辦公司。武昌積玉橋片區的小胡這幾天忙著在4樓住宅內開培訓機構,準備掛好招牌就開始營業,結果被城管人員制止。爾後,小胡就轉向在自己家陽臺大落地窗里貼廣告字,城管人員再次上門告知:“這也是違法的!”
  “沒招牌咋做生意?”在卓刀泉附近一住宅樓二樓租房準備創業的小汪咨詢城管部門後,得知“二樓以上不讓掛招牌,除非到市城管去申請審批”。多番折騰後小汪家的招牌還是掛不起來,他開店的信心大受打擊。
  武漢市城管委景觀處負責人表示,根據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、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,為營造乾凈整潔美觀的城市形象,武漢住宅內未經審批,不得設置戶外廣告,也不得設置櫥窗廣告。
  江岸區城管委市容管理科負責人李飛表示,一直以來,武漢都禁止住宅內設置招牌,除非在武漢市城管委申辦了戶外廣告設置證,“住宅內開的公司很難申請到戶外廣告設置證,審批非常嚴格,大多數住宅公司都沒掛招牌或掛的違法招牌”。
  多項新舉措幫住宅“掛牌”
  住宅開店辦公司難掛招牌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。記者瞭解到,江岸區城管委已出台物業小區廣告招牌設置規範與標準指導手冊,並向各個物業小區發放。這本指導手冊中最大的政策變化是,二樓及以上企業、商戶、單位等須設置門面招牌的,直接採用單體發光字的方式在樓盤預留的招牌位進行設置,但不得設置底板。
  另一大變化是對櫥窗廣告的鬆動。對原來禁止的櫥窗廣告,江岸區調整為“可以採用捲簾式、展架式或展板式等活動的宣傳載體,在室內靠近櫥窗進行設置,但不得固定在櫥窗或牆面上,且最大幅面不得超過櫥窗面積的40%”。
  因小微創業者更換頻繁,招牌變更也會頻繁。江岸區城管還在後湖香山花園小區段進行試點,將該段招牌建設成為“扣板式”活動招牌。商戶更換名稱時只需將更換的部分拿下來即可,老印跡也隨之消失,節省成本還保持美觀。
  武漢市城管委景觀處負責人表示,住宅經商掛招牌不可能“高大上”,今後一個重要方向就是在指定位置掛指引牌。例如,很多寫字樓上統一位置設置的整體指引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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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月27日,湖北省市場主體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執行。規定明確住宅可用作經營場所,不過只適用於“安全、環保、不擾民”的行業,且要符合安全生產、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。
  規定還明確,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多家企業的經營場所,同時,有投資關係的企業可以登記使用同一住所,即企業可“一照多址、一址多照”。  (原標題:住宅內開店 二樓以上可掛招牌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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