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在尋找朋友未果的情況下,他在街上遊蕩,發現一名商店老闆獨自一個人時,竟生殺人搶劫的歹念,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整合負債出代價。日前,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  陳真,現年29歲,淮北市人。因犯盜竊罪於2002年9月16日被淮北市杜集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宣告緩刑二年,並處罰金3000元。今年4月13日,陳真從淮北市乘客車到蕭縣縣城。當晚10時許,陳真在尋找朋友未果的情況下,來到蕭縣龍城鎮中山南路某商行附近,因見該店只有老闆李某一人,遂產生搶劫之意。陳真以到該店買水為由,乘李某不備,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威脅李某並索支票貼現要財物,李某在反抗過程中,被陳真用尖刀刺中左側頸部致當場死亡。
  法支票借款院認為:陳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當場使用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,並致人死亡,其行為構成搶劫罪,且犯罪情節特別惡劣,後果特別嚴重,應予依法嚴懲。按照相關法規,法院作出以下判決:陳真犯搶劫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陳真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等人經濟損失22350.5元。(拂曉新聞網--皖北晨刊 曹傑 從前)標簽:殺人搶劫 判死刑 暴力手段編輯:唐娜  (原標題:淮北一男子起歹心 殺死蕭縣店老闆被判死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s77usujx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